《舆情处置管理办法》

admin 2017-11-24 13:11:01 导读

导读 : 《舆情处置管理办法》 日期:2017/11/23 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

《舆情处置管理办法》

日期:2017/11/23

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院和谐稳定,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和(鄂宣发〔2010〕6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院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院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第三条 院属各单位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分管网络舆情工作,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信息员。(亦可由宣传员担任)网络信息员并入院党办宣传联络群。

第四条 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各部门要通过报送、人工搜索,争取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第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院主要领导。同时,向党委办公室报送信息,需要上报上级的舆情由党委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六条 建立突发事件舆情研判制度,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发生后,由分管领导和党办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舆情研判,对事件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准确地评估,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报党委讨论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 已在市级以上引起广泛关注的重大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应与市委宣传部、市网管办及时沟通,联合研判,需要市网管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以书面报告,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

第八条 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党办提供引导口径,信息员网评在党办和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 重大群体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报告、新闻通稿、须经党办审批,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要对外披露信息时由院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条 实行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制。将网络舆情处置纳入质量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失职、渎职、擅自发布虚假信息报道,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大学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疆师范大学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任组长,宣传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担任。指定宣传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三、坚持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

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

表示同情和安慰,第一时间告知师生或受害者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师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支持,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四、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由网络评论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系统相关舆情信息的各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发布的有关的报道、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职工、学生的投诉,涉及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一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有关对司法行政报道和论坛中出现的一些敏感的话题;二是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通过关键词全网搜索国内各个知名的门户网站有关对学

校报道和论坛中出现的一些敏感的话题。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指定网站、论坛和贴吧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在服务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和个人行为引发特定舆情事件时,要对舆情产生的相关网站、论坛进行高频度的浏览和搜索。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领导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附件

网络舆情办理情况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xx乡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xx乡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x政【2015】 号

关于印发《xx乡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积极利用网上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上级规定和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照《实施办法》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1月12日

xx乡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政府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乡政府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xx乡新闻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政府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

新闻应急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政府机关单位和乡直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管理与处置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

第五条 政府设立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网络负责人负责上报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控制和化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网络舆情的监测

第六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

(一)政府监测机构要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制度,对网络舆情

进行监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另外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二)各单位要明确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

(三)政府监测机构,在对涉及政府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的同时,要站在公众立场对政府工作和舆情应对提出第三方咨询意见。

第七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乡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乡应急办公室,并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内,向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第八条 乡应急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章 网络舆情的控制

第九条 网络舆情发生初期,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三)各单位负责所属营业范围内网络舆情控制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

(一)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二)启动应急预案,实时联络公司新闻应急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三)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五章 网络舆情的化解

第十一条 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具体联络市级互联网主管部门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三)各单位负责联络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互联网管理部门、当地网络媒体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第十二条 各单位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类舆论阵地宣传公司工作和形象,并根据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下达的要求,组织网络通讯员积极参与网络互动。

各单位均应各自组建网络通讯员队伍。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通联制度,登记网络通讯员组织负责人名录,搭建通讯联络平台,定期举办网络通讯员培训,对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将每次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汇总备案,建立危机公共关系案例库,并定期更新、分析和下发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保障

第十六条 政府、各单位必须明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第十七条 必须保证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根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际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第十九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各层次、各系统培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政府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网络舆情处置办法  

安乐河镇网络舆情管理及处置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提升网络舆情处置水平,通过舆情处置促进作风改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清朗的网络空间,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上发布的对我镇工作和社会现象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三条 坚持把网络舆情处置作为解决民生诉求和群众需求的重要渠道,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的要求,多渠道、多方位做好舆情收集,及时、规范、合理地做好舆情处置。

第二章 网络舆情管理及处置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镇党委政府是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网络舆情处置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网络舆情信息发布的管理

第五条 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要做到真实客观、文明理性。

第六条 鼓励网民发布涉及本区域的具有建设性的网络建议与意见。

第七条 回复网络舆情信息要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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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加快推进网络实名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章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流程

第九条 网络舆情的收集:

(一)安排专人对网络上涉及我镇的舆情进行多渠道收集。

(二)各村、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主体责任要求,主动做好舆情收集工作。

(三)网络单位要自主做好本单位网络平台的舆情收集工作。

第十条 网络舆情的研判:

(一)对收集到的舆情进行核实,明确真实性。

(二)初步分析并判定舆情的性质、重要性及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 网络舆情的分类:一类为答复类舆情,另一类为非答复类舆情。

第十二条 非答复类舆情的处理: 针对非答复类舆情,要主动加强引导,疏导情绪,宣传部门积极给予支持帮助。

第十三条 答复类舆情的处理:

(一)舆情的送达:通过网络、简报、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到相关村、单位,重要舆情同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二)舆情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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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到舆情通报后,要在网上及时作出受理应答,并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答复,难以回复或复杂舆情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2.一般舆情回复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发布,重大舆情报上级部门审核后发布。

3.网络舆情回复内容主要包括事实情况、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和责任单位等四个方面。

(三)舆情的线下处置:

1.针对需解决的舆情,各镇、各单位要根据不同舆情,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处置。

(1)对一般性舆情,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了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舆情,要说明原因并排上议事日程予以处理。

(3)对一个单位不能解决的舆情,要牵头组织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协调解决。

(4)对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舆情,要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四)针对答复充分的网络舆情,原则上不再发布相同或相类似的舆情信息。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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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乐河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共安乐河镇委员会

2016

年1月1日 4 安乐河镇人民政府

 
政府机关舆情处置办法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网络问政”工作,认真听取和妥善处置群众通过网络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诉求,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排解民忧,正确引导,为XXX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XXXXXXX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区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网络舆情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三条 成立XXX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我区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XXX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XXX各委办局、垂直条线等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管理与处置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

第四条 设立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网络舆情联络员和两名以上网评员,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

第五条 建立7×16小时(8:00~24:00)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第六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针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处置情况,办公室以周报形式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舆情动态和趋势;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时,办公室以快报形式,立即将舆情内容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七条 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拉响”三种警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 蓝色警报:没有或轻微存在舆论风险,一般的民生问题、建议和咨询等;

(二) 黄色警报:在较小范围内存在影响力、涉及人员不多、扩散面不广、关注度不高的投诉或曝光等。

(三) 红色警报:事件较为严重、涉及范围较广、网络关注度高、即将或者已经产生较大舆论影响的网络舆论事件等。

第八条 监测范围:政务微博、昆山BBS、西祠胡同—昆山城市论坛、娄江论坛等网络平台。

第九条 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统筹负责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一)发现:舆情监测人员发现或市批转交办的网络舆情,办公室第一时间对舆情内容进行分析评判,填写《XXX网络舆情交办单》;

(二)签批:由办公室初步拟定交办意见,领导小组组长签

字后,交由舆情涉及部门处置。

(三)处置:舆情涉及部门自接到交办单后,要求1个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应,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回复。无法立即解决或持续性工作,需要回复具体举措及计划,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报送办公室。

(四)回复:由办公室统一将回复内容通过网络平台给予回应和引导。

第十条 舆情涉及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时,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法。

第十一条 红色警报的重大舆情时,办公室立即以快报形式向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酌情向市委宣传部上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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