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崔村镇召开了镇级规划及美丽乡村规划专题会,镇党政班子成员、镇规环办、农服中心、规划编制单位及12个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镇域规划设计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了全镇域内用地现状和“两规合一”的标准及各村现状问题分析,按照分类推进、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根据山区、浅山区、平原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规划保留村的不同特点完善各村美丽乡村规划基本任务。
按照昌平区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崔村镇自2018年3月起,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牢固把握区、镇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按照“镇级统筹、村民参与、规划指导、部门联审”的原则,会上,12个村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单位就规划和方案逐一汇报并研讨,根据“一村一策”的要求编制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规划编制过程中,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注重农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努力实现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