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组织开展“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admin 2017-02-13 06:07:59 导读

导读 : 法治人物评选标准:一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

  中国网东海资讯报道 2月9日起,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典型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郴州市北湖区委法治北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2016年全区范围内具有典型法治意义,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对推进我区民主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发挥作用、产生深远影响的法治人物和事件进行征集。

  及时在法治北湖QQ群、北湖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北湖微信 公众号等平台转发(湘法治办[2016]2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活动的宣传效果。

  据了解,此次征集评选法治人物和事件时间段限定在2016年1 月1 日至12月31日期间。

  法治人物评选标准:一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的;二是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管理社会各项事物,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人民群众所公认和推崇的;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五是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加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六是长期从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七是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主要当事人。

  法治事件评选标准:一要对社会法治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或推动作用;二要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三要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评选活动共分为组织推荐、初评及公示、综合评定、公布结果四个阶段。此次评选工作将列入北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下一步北湖区委法治北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法治人物及法治事件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的评选。(通讯员 袁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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