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丨探索新方法 解决老问题
高明进一步推动农村宅基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前日,高明区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区委常委、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麦兆雄要求,相关部门及镇街要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全区宅基地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为强化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高明区政府早前已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宅基地的用地申请和审批工作,同时统一、公平、公正地逐步解决全区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当天会上,区国土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强化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及相关管理工作,向各镇街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巡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高明村民,近期内可携带个人申请、户口本、村规民约指引等资料到属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镇街国土部门将于每年3月、9月(一年两次)审核。核验手续无误后,区、镇两级国土部门将按流程为其审批办理不动产权证。
麦兆雄表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既是中央对地方提出的改革任务目标要求,也是推动高明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必然选择,区国土部门和各镇街要深刻领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合法高效、节约集约使用。
在此基础上,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对照区政府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明新增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条件,探索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理顺宅基地报建、流转的流程,稳步推进全区宅基地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会议提出,各镇街在会后要尽快组织安排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负责人和经济合作社社长深入学习《通知》精神,指导、帮助各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小组制定村规民约,有效约束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落实宅基地的用地申请审批工作,减少农村矛盾的发生。
会议还强调,在落实宅基地用地申请审批工作的同时,各镇街也要加强日常巡察工作,一旦发现违建抢建行为,要立即制止上报,防止产生新的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