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运行体系中,律师是一个很特殊的角色。相对于公检法系统,律师不属于国家强力司法部门公职人员,却又承担着监督和制约国家强力司法部门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正在提速。特别是近些年来,全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律师,展示了中国法律人的风采。李红钊律师便是其中的卓越代表人物。
李红钊律师,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刑事案件疑难指导小组成员;东城区律协宣传委员会委员。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大河网》等媒体及部分地方检察院官方网站誉为法律专家。执业多年来,李红钊律师坚持“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追求,他以专业法律知识,不畏强权、为民伸冤的强硬姿态,洞察细节、丝丝入扣的办案风格,淳朴无私、奉献社会的博爱之心,得到了律师业内的广泛认可,更受到委托人的赞誉和信赖。
以身作则,不畏强权维护司法公正
从业多年,李红钊代理案件众多,其中不乏典型案例;
(1)秦某等人敲诈勒索某官员850万元案获减轻处罚
被告人秦某(女)伙同被告人田某、任某以性爱照片、视频相威胁,勒索被害人宋某人民币850万元,在某咖啡店内被害人宋某先向三被告支付人民币19万元,秦某等人在一酒店内再向被害人索要剩余款项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以严惩。秦某的辩护人李红钊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认为受害人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收入决定其不能具备如此巨额的个人财产,被告敲诈勒索85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具有犯罪不能性质,未遂数额认定过高。被告人同受害人为十多年好友,受害人以前也有过对被告人赠与款物的行为,受害人在给予被告人钱款时明确表示让其拿这些钱过节买些礼物,敲诈勒索的既遂认定也不充分。被告人秦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并可以积极退赃。最终辩护人的意见被人民法院酌情予以采纳,对秦某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