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的伟大不是一天创造的,香港的法治基础,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几十年来,法治的理念早已渐渐浸染到了所有人的生活细节里。
今天,我搭地铁的时候,看见香港地铁上无处不在的提醒标语,特别是地铁门旁,用很显著的字体写着:听到嘟嘟,立即止步。
这让我猛然间意识到:法律要发生真正的效果,需要注意的这十点:
1. 香港地铁(MTR),自一九七五年成立至今,42年来,关于听到嘟嘟提醒就应止步的规则,早已重复无数,广为人知。为什么到今天还要重复?岂不是很幼稚?
2.文明需要漫长的反复的训练,一旦停止训练,文明的习惯就会被各种人性所破坏,文明也就会荡然无存。
3. 法律也一样,不是说制定好了一个规则,就万事大吉,要发生真正的效果,也是需要漫长的反复的训练。仅仅有法律意识是不够的,还应成为习惯。
4. 政府的告知义务,不是一次性颁布一个规则,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怎么样就完了,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不断地反复地告知。所以,别急着对老百姓痛心疾首,我们要问,为什么没有耐心和创新手段反复提醒,就像港铁公司如此简单的风险都会坚持重复42年。
5. 法治社会的建成,是一件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靠颁布法律是不够。不管你这个法律多完善、多进步,多科学,都无济于事。不成体系的优点,就不能叫做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