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涉及20余人的涉黑案件仅用5天就作出了批捕决定;提前介入审查案件事实,一个月内提起公诉……2018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要求,根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安排,将打击重点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探索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捕快诉办案机制,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出了高质量、高效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市区两级院均设置扫黑除恶办公室,动态掌握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数字和重大案件。两级检察长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直接办理黑恶案件和出庭公诉。抽调全市最优秀的办案骨干组成了16个专业化办案组,组建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坚持提前介入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提供补证意见建议,提升侦查取证的及时性合法性。
2018年以来全市共提起公诉556人,办案总体规模位居全省前列。南京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围绕“五个聚焦”开展工作:一是聚焦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重要责任;二是聚焦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提升精准运用法律的能力,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三是聚焦“破网打伞”,注重深挖彻查,配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做好深挖彻查工作;四是聚焦综合治理,将打击与预防、惩办与治理结合起来,铲除滋生土壤;五是聚焦机制优化,加强攻坚合力,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工作格局。
市法院: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督促移送执行
今年以来,市法院充分发挥专项斗争运转中枢职能作用,落实实体化运作要求,切实做好决策参谋、组织协调、上下联动、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截至2019年4月30日,全市法院已立案受理涉黑案件12件122人,审结5件56人;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7件190人,审结10件103人,受理恶势力案件4件18人,审结3件11人。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全市基层法院抓紧排期开庭、抓紧研究评议、抓紧提请内审,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以“黑恶积案清零”为目标,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展集中攻坚,实行专人专办专门指导,确保案件妥善审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已向有关部门移送深挖涉黑涉恶线索151条。初步制定了南京法院涉黑涉恶线索甄别移送机制,从发现甄别、移送备案、督促管理等方面对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对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范围进行了规定。
同时,为号召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市法院不断畅通扫黑除恶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截至目前,共接到涉黑涉恶问题举报3件,均已依法审核后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此外,市法院积极督促基层法院对已经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执行。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资格刑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清查、追缴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再犯能力,彻底根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本报记者 徐宁 梁圣嵩